移民留学资讯
移民留学资讯
首页>资讯中心>移民留学资讯>解读美国NIW国家利益豁免签证排期趋势

解读美国NIW国家利益豁免签证排期趋势

时间:2023-07-25作者:移路通出国来源:移路通出国浏览量:

 

1、 背景知识

1)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是什么?

一位申请人的优先日期一般是移民局收到她递交的移民申请的日期(filing date)。如果劳工证需要与移民签证申请一起递交,则优先日期是劳工部收到劳工证申请的日期,仅在移民申请被批准后才于批准通知中首次提供。对于NIW签证申请人来说,优先日期是移民局收到她递交的I-140的日期,仅在I-140批准后才于批准通知中首次提供。优先日期的作用在于与国务院公布的排期表中的日期作比较,从而确定一位美国境内的申请人何时可以递交I-485,以及I-485何时可以被处理及批准,或者确定何时可以安排一位身在美国境外的申请人缴纳签证费,安排面签,及最终发放绿卡。

2)I-140批准后的领事馆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和在美国国内递交I-485调整身份(adjustment of status)的异同。

I-140被批准后,所有身在美国以外的申请人都需要通过领事馆程序来最后获得绿卡。如果申请人身在美国,既可以选择离开美国以领事馆程序获得绿卡,又可以留在美国并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来获得绿卡,并且可以在申请过程中,从其中一种更换到另一种。

领事馆程序要求申请人与领事馆预约并通过面试。面试时移民官会向申请人提问,一般问题都是有关于已经批准的移民申请。领事馆的移民官没有自由裁量权来拒绝您的邀请,所以虽然程序更繁琐,但是风险相对小一些。不过一旦被拒绝,领事馆程序不提供上诉机会。

如果申请人在美国递交I-485,也需要面试并回答问题,不过被拒绝后可以上诉。处理时间上,I-485一般需要6个月到一年,显著长于领事馆程序的4-6个月。

3)排期是什么?

上面提到过,每种移民签证每年的发放是有名额限制的。排期指的就是当移民签证名额供不应求时,申请人按时间顺序来排队等待发放的现象。一个职业移民案件,在I-140批准后,排期一旦结束,就会向移民名额总库里要求支取(subscribe)一个名额,申请人便可以递交I-485调整身份或者缴纳签证费——也就是开始永久居留权/绿卡申请。如果一种移民签证当前没有排期,则I-485可以与I-140一起提交而不必等I-140先被批准才能提交。排期只针对I-485绿卡申请的提交和审理,并不影响I-140的提交和审理。

国务院不得超过限额发放签证,也不希望浪费年度名额。所以,国务院每个月会根据使领馆和移民局统计的签证供求状况,并参照历史规律和未来需求等数据与因素做出排期预测,在签证公告板上公布两个排期表:最终裁定日排期表(final action date)、递交申请日排期表(filing date),也就是俗称的A表B表。下面以下图2和图3中2021年1月的排期表为例进行简单说明。

    图1. A表——职业移民签证最终裁定日排期(final action date)

1,即A表中显示出生于中国大陆的EB2申请人的职业移民签证最终裁定日为2016年6月1日。这表示对于那些需要通过领事馆程序申请EB2的人,只有优先日期早于2016年6月1日的申请人,才可以由领事馆安排最后的签证面谈以及发放移民签证。对于准备在美国提交I-485调整身份的人,只有优先日期早于2016年6月1日的I-485才会被最终裁决。

 图2. B表——职业移民递交申请日排期(filing date)

2,即B表显示出生于中国大陆的EB2申请人的递交申请日为2016年10月1日。这意味着那些需要通过领事馆程序申请EB2的人,只有优先日期早于2016年10月1日的申请人才会由签证中心安排缴纳签证费。对于需要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的申请人,只有优先日期在2016年10月1日前的申请人才可以提交I-485申请。

虽然理论上讲一位申请人应该以递交申请日表来决定何时可以缴纳签证费或者递交I-485,但是事实上,职业移民的递交申请日表每年只会开放几个月,其他时间都是关闭的。在每个月国务院公布新的排期表后的一周内,移民局会在官网宣布是否会采用B表递交申请日表来决定一位申请人何时可以缴纳签证费或者提交I-485。如果移民局不采用B表,则只能按照A表中的最终裁定日来决定。自2015年10月正式开始在最终裁定日表格之外加入了递交申请日表格,从而正式采用了双表制以来,工作移民的递交申请日表为职业移民申请人提供了提早递交I-485的可能性。只要B表排期到达且开放,职业移民可按照递交申请日表B来决定何时递交I-485或者何时由签证中心安排缴纳签证费。对于有条件在美国递交I-485的申请人来说,能提前享受递交I-485的好处无疑是利好消息。虽然究竟B表会开放多久实在难以预测,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在B表开放时,越早递交I-140的申请人,越有可能搭上B表的顺风车,也越早能获得绿卡。

签证排期会时进时退,这主要是由美国移民局和国务院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不完善,签证需求预测不准确造成的。领事馆和移民局统计数据的精确度,直接影响到排期预测的准确性。如果这两个部门各自为政,信息共享不到位,就会出现排期大起大落,甚至乌龙事件。例如,在2008年7月,国务院误判供求,所有移民类别都取消排期, 一下子几十万个案件涌进移民局却缺乏人力物力来处理,导致排期倒退好几年。

2. EB2排期走势

以图3中中国出生的EB2申请人在2019年12月到2020年11月的12个月内的排期为例,排期是EB2(包括NIW)申请人所面临的常态。

3. 如何应对EB2排期?

排期是根据移民签证的供求关系动态变化的,也就是说新政策或情况的出现有可能会缓解排期现状,甚至出现跃进式的排期缩短。不过除了耐心的等待,我们推荐NIW申请人同时考虑其他更快速高效的移民途径,最大化地利用美国的移民系统。

NIW申请人可以考虑在审理标准上与NIW有很多重合而且排期更短的EB1A。EB1A拥有职业移民类别中最短的排期,以2021年1月为例,EB1A的排期为1年4个月。对于条件允许且有意愿申请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的境内申请人来说,建议可以尽早递交I-140, 尽量保证B表开放时可以递交I-485, 令申请人享受到I-485准移民身份以及过渡性好处(interim benefits):

1)大约三个月就可以拿到工作许可证(EAD)和回美旅行证(advance parole), 而且在等待I-485的过程中,申请人可以合法地居留美国;2)如果有小孩接近21岁的情况,提交I-485可以锁定小孩在移民法中定义的年龄”,避免因超龄而淘汰出局。如果在递交I-485时申请人的小孩未超过21岁,则小孩可以作为父母的附属申请人一同申请EB1A。如果遇到排期暂时不能递交I-485,小孩在等待排期结束的过程中已经达到或超过21岁,就需要小孩自己满足其他任意一种移民的条件并独立申请,难度也就更大。所以如果家里有接近18岁的小孩,申请人应该尽快提交EB1A申请。如果您暂时不具备EB1A资质,也可以在NIW等待期间从各方面补强您的EB1A资质和申请材料,并在准备万全后递交EB1A申请。

此外,对于来自中国的NIW申请人,这几年EB3的排期与EB2的排期经常此消彼长,大部分时间甚至短于EB2。以2021年1月的排期A表为例,EB2的最终裁决日为2016年6月1日,而EB3的最终裁定日为2017年12月15日,足足短了近1年6个月。所以,如果EB3的排期相对较短时,可以考虑在NIW的基础上增加一个EB3 PERM。这种情况下,EB3申请会继承EB2的优先日期,并且排期更短。

4. 交叉签证配额(cross chargeability)

移民局所公布的各移民类别排期表格是按照申请人的出生国而不是国籍国来划分的。中国或印度出生的移民申请人数最多,排期也最长。但是如果您的配偶来自没有排期的国家,您也可以利用“交叉签证配额”,享受无排期签证申请。

如果夫妻一起申请移民,且夫妻双方的出生国不一样,无论谁是主申请人,假如其中一人按出生国划分有排期而另一人没有,则法规规定夫妻双方都可以被视为在没有排期的那个国家出生。这种常规排期规律之外的例外情况就叫做“交叉签证配额(cross chargeability)”。这一规则也适用于21岁以下子女交叉使用父母的配额,但是父母并不可以交叉使用子女的配额。

例如,出生于中国的丈夫是EB2主申请人,出生于马来西亚的妻子是附属申请人。丈夫由于出生地为中国,在计算EB2排期时本应该有3-4年的排期。但是出生地是马来西亚的EB2申请人没有排期,由于 “交叉签证配额” 原则,丈夫也可以享受妻子的出生地待遇,也就是夫妻双方都可以被视为出生于马来西亚,所以都没有EB2排期。

因此,如果您的配偶,或者作为21岁以下子女您的父母出生于无排期国,请务必利用这一巨大优势,在申请文件中提出这一点,并要求使用“交叉签证配额”。

上一篇:移民美国,如何维持美国绿卡? 下一篇:移民爱尔兰赏十大很美花园,享受纯粹慢生活

移路通承诺,对您的个人信息绝对保密,
留下信息后会有您的专属顾问为您免费制定移民方案

请输入您的电话号码*

验证码* 立即获取验证码 注:请输入您的手机号

您身边的留学移民助理 24小时贵宾热线:158-0158-8519

中国地址:中国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丙12号数码01大厦1704室

爱尔兰地址:Harcourt Centre, Block 4, Harcourt Road,Dublin2, Ireland

英国地址:30 Churchill Place London,United Kingdom

备案号:京ICP备19049577号